打電話和T小姐做聯繫,她說目前仍在找房子,有找到一間不錯的一樓還含車位,不過32坪的坪數空間太大不適合自己住,最遠可能需要找到暖暖去。
其實,關我什麼事?
當然我還是很感謝她七年來的支持,幫我付了部分房貸,但如果是我,人家房東說幾號搬就是幾號搬,哪還有那麼多理由。不過母親說在收回房子前不要和租客打壞關係,不然本就體質不好的屋況,恐怕會更受傷。
但我還是得表達我的立場,希望能在十月底交屋,省得夜長夢多,我是個很怕拖的人,事情一直拖一直拖到最後就會懶了。
搬過去,有好有壞,好的是終於能有自己空間和自己決定的生活坐息,不用有晚回家的壓力,或者是面對父親壞面腔的無奈;一壞是生活支出會增加,水電瓦斯網路加上房貸,讓原本可存點錢的薪水瞬間會變成月光族,另外在住之前或許還必須整理一下,漏水的情況據T小姐的說法也蠻嚴重的,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新房子的通風也不好,我覺得以這樣的隔局除了浴室廁所要隔間之外應全打掉做開放式空間,才能有比較好的空氣品質,也才不會太浪費空間在區隔上,這一切還是要等到房子到手再說。
有自己的空間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但經濟上的負擔卻讓人無法多想其他的事,努力工作改善生活,讓自己成長,讓家長相信其實我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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